关于2018年12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9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落实上级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12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 省委书记刘奇在南昌大学形势与政策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

4. 李德威同志“全国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三、党员活动

各党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组织好以上内容学习的同时,还可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深入联系点服务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特色党员活动等。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每次集中组织生活应在“学、讲、听、报、议、定”中开展不少于3个环节的活动。

2. 各党支部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努力使党员组织生活富有成效,创出特色。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请于12月17日下班前将集中学习情况书面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党政办刘思琪老师。

3. 各党支部按赣教纪字〔2018〕7号文件要求,利用本次集中组织生活时间,组织本支部教工党员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上知识竞赛,每位党员竞赛成绩请于2018年12月24日前报党政办刘思琪老师。

附件:

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12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学习材料汇编.doc

驻赣教纪字〔2018〕7号关于转发《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宣传部 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上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pdf

党政办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