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落实上级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11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人民日报》2018年09月11日01版);
2. 陈宝生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教育(教育部网站2018年06月21日);
3. 一流本科教育宣言(“成都宣言”)(教育部网站2018年06月22日);
4. 《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教高〔2018〕2号);
5.关于印发《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师大党发〔2018〕15号)。
三、党员活动
根据实际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深入联系点服务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特色党员活动等。精心谋划,精心组织,努力使党员组织生活富有成效,创出特色。
四、有关要求
1.此次集中组织生活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各党支部要根据学院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学院年初制定的教学系(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学习贯彻好学习内容。
2.各党支部每次集中组织生活应在“学、讲、听、报、议、定”中开展不少于3个环节的活动。
3.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请于11月23日前将集中学习情况书面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党政办刘思琪老师。
附件:
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11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学习材料汇编.doc
党政办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