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暑假放假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2019年暑假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学生
1.老生自2019年7月13日开始放暑假,至8月30日结束。8月31日报到,9月2日上课。
2.2019级新生9月7日报到。9月8-30日入学教育、军训与军事理论教育,10月8日上课。
(二)教职工
1.自2019年7月13日开始放暑假,至8月29日结束。8月30日报到,8月31日举行开学初教职工学习班,9月2日正式上课。
2.任课教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教务办工作要求,按时做好成绩上报、成绩告知、试卷归档等工作。
二、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学院实行统一安排值班,由学院领导带班,各系部中层干部分组轮值;各系、各部门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值班工作,把安全落实到位。各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表电子稿于2019年7月5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党政办李虹老师处。
环安办、后勤办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在校值班时段分别为8:30~11:30、14:30~17:30、19:30~21:30,并须在各时段向带班领导报告值班情况,无事报平安,同时须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及时报告,以便稳妥处置。校园110值班电话:8268110。发现迟报、漏报、瞒报的追究有关值班人员工作责任。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做好学期收尾工作,安排好新学期的起始工作,确保放假前后和暑假结束开学前后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全院教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教务办的要求,按时做好成绩录入、成绩告知、试卷归档等有关工作。
2.根据学院安排,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整改、查责任”的要求,在暑假前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火灾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重点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检查需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横到边、纵到底,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从源头预防被盗、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系要结合暑假特点,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举办专题讲座、设立墙报展板、开辟校园网专栏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要重点对学生离校期间易发生的溺水、交通事故与自然灾害的防范进行教育,教育学生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到无安全保障的地方旅游。教育学生在假期科学健康上网,谨防招聘陷阱,远离“黄、赌、毒”,远离邪教和传销等非法活动。教职工自驾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4.暑假期间,各单位必须保证学院各项工作、尤其是面向师生的各类事项正常开展,确保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不得以放假或任何理由拒绝、搪塞师生员工的正常诉求。各类办事程序原则上应与正常上班期间保持一致。如暑假期间有程序变更,须提前明确假期办事指引,不得临时通知师生变更办事程序。如假期轮休中可能出现一人身兼多岗的情况,各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培训学习工作。确保在岗人员熟悉工作内容,不得以业务不熟为由推脱师生。要建立考勤与交接班工作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到工作不遗漏、不拖延。
5.假期内,有工作任务的系、部门要认真做好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专人做好专项工作,确保暑假期间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学工办要做好留校学生和宿舍管理等工作;环安办要加强门卫管理、车辆管理、夜班巡逻和视频监控,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和教学楼栋管理等工作;后勤办要做好食堂开放、用水用电保障;图书馆要按时开放。
6.暑假期间,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组织教职工、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不得以单位名义组织或召集教职工自费出国、出境旅游。各单位如有人员外出,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系、部门正职必须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系、部门副职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或联系点院领导报告,其他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全体教职工暑假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7.暑假期间,校园值班实行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及时报告,以便稳妥处置。校园110值班电话:8268110。
8.值班工作均为全天。值班人员要保证在校值班时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接到任务或遇突发情况能及时到校处置。
9.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暑期工作及值班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应根据学院规定,加强管理,及时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党政办将加强对到岗情况的检查,并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院领导报告。对未按规定执行暑期工作要求及值班制度的,将严肃处理。
关于2019年暑假放假的通知.doc
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