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发展对象入党前的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29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在履行入党手续前要经过学校党校或者院(系)党校集中而系统的两次培训(含第一次入党申请人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方可发展。

(一)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二)培训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专题培训。

(三)培训效果和考核:集中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组织进行综合考试,考试成绩在及格以上一律写“合格”,不合格者不能结业,对没有取得结业证书的不能作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