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7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育创业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开展创业实践,根据《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发挥团学组织作用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学院创业园面向全院学生征集入驻项目。

一、创业项目条件

1.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风险较低,适合大学生经营。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院规章制度相抵触。

2.鼓励电子商务类、科技发明与技术服务类、文化艺术创意类等创业项目入驻,不接受快递、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和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入园。

3.同等情况下,电子商务类、科技发明与技术服务类创业项目、已经进行了工商注册的公司、2018届毕业生优先考虑入驻。

4.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有运营项目的资金和人员,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和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的项目优先入驻创业园。

二、申请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自主组建并有老师指导的创业团队(可跨专业组队)。

三、申请流程

1.报名。填写申报表,各系初审并加盖公章,以系为单位于6月29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委。

2.组织书面评审。组织校内专家,对申报的创业项目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入现场答辩环节。

3.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的主要程序为:

(1)创业项目介绍。创业团队就创业项目进行选择性的重点阐述,介绍时间约6分钟。

(2)现场答辩。评审专家提问,创业团队成员进行回答,现场答辩时间约4分钟。

4.确定入驻项目。经专家评审,相关部门研究并报学院审核,确定入驻创业项目。入驻项目签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协议书》,正式入驻,提出装饰方案报批,装饰完成后对外营业。对于申报项目中同类型项目,专家组和学院团委有权在其中遴选最优答辩项目,避免同类化、同质化现状。

5.考核。入驻的创业团队必须遵守大学生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签订入驻协议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缴纳保证金。学院每年进行年度和年中考核。考核合格的,有权优先续签;考核优秀的,学院将加大扶持力度;考核不合格的,实行淘汰制。对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的项目进行年度或中途清退。逾期不退出者,学院将没收保证金或处以相应罚金。

四、入驻项目获得的优惠和支持

对于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创业项目,学院免费提供经营场所,提供创业技能培训,一对一配备创业导师,提供工商税务登记、公司注册、创业贷款等政策咨询支持,推介优秀成熟的创业项目。

五、相关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结合专业特色重点指导一批商业模式新、市场前景好、可行性强的创业项目申报至少3个项目。

2.所有创业项目统一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申报书》,提交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由所在系认定、盖章后统一上报。

3.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gnsdkytw@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16室,材料截止时间:6月29日下午5:00。

团字〔2018〕5号 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园入驻项目的通知.doc

共青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