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23]14号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1    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

学工[2023]14号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

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院安排,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前后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假期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确保学生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有序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要结合实际,开展好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防火、防盗、防传销、防溺水等教育,强调学生外出人身、财产安全。

.严格学生请销假管理。详细了解学生请假离校去向,落实个人、集体请假备案制度。对无故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了解学生延迟返校的原因,并予以批评教育。

.严格管控集体外出活动。放假期间,确需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和预案。对于学生自发的出行活动,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与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要加强日常管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安全责任,要重点检查学生晚归漏宿、使用违章电器以及酗酒滋事、容留外人住宿等违纪行为。

五、有关要求

1.学生返校后,各系要及时清查本单位学生返校情况,于4月6日上午8:30前及时报清明假后学生返校情况统计。

2.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工作到位。

2.节假日期间,各系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如遇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迅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