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3]16号 关于开展学业成绩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通知)

教务[2023]16号

关于开展学业成绩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切实了解学生学业情况,组织开展学业成绩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学业成绩清查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各系组织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核对个人成绩,如学生对所查询课程成绩有疑议,可按学院成绩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复核,如复核结果确系成绩登载错误,应及时予以更正并保留成绩更正记录的原始材料。

2.各系进行学生学业成绩清查,需认真对照培养方案,查看是否有漏开课程,以及各门课程相应的学分与培养方案中的规定是否一致。特别注意对考试未通过课程、系统漏选课程以及公选课获得学分等情况进行核查。学生所获总学分、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等数据由各系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管理端导出并下发各班。

3.4月10日前,各班填写好《学业成绩清查情况统计表》交本系存档,对达到学业警告条件的学生给予学业警告处理,由学生所在系向学生发送“学业警告通知书”;对达到留级或退学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异动。

4.4月12日前,各系将学业警告通知书、《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汇总表(各系用表)》交教务办。

二、工作程序和有关事项

1.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核对个人成绩(如成绩有误,须提请任课老师按程序申报成绩更正);

2.班主任对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门次、课程名称及课程学分进行汇总后上报所在系;

3.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由各系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管理端导出后下发本系各班。

4.对达到学业预警或学业警告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进行口头学业预警或下发学业警告通知书。

三、其它要求

1.学业清查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系应高度重视,保证本学期学生学业成绩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尤其要加大毕业生学业清查力度,确保不遗漏一人(毕业生原则上不做留级处理)。

2.应对受到学业警告处理的学生给予帮扶指导,以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加强对他们的学业情况跟踪和帮扶。

3.对学籍异动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清查,切实了解这类学生学籍异动后在当前年级专业修读教学计划课程完成情况。

附件1: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开设排查表

附件2:学业成绩清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3: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汇总表(各系用表)

附件4: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业警告通知书

附件5: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留级处理通知书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开设排查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该课程归属学期

该课程开课部门

漏开

学分不一致(培养方案*学分,实际*学分)









































































注:本表仅统计漏开课程、学分不一致课程。

附件2:

学业成绩清查情况统计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

累欠

学分

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

拟处理意见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填表人: 班主任(签字):

附件3:

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汇总表(各系用表)

序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系领导(签字):

附件4: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业警告通知书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学生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学业清查及处理

意见

根据对你在校学业完成情况的清查,截止至学年第

学期,你有门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累欠学分。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向你提出学业警告,希望你计划好自已的学习,加倍努力,按要求按时完成好学习任务。

学生本人意见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

意见

本人已亲自将本通知书内容以方式告知学生家长本人(家长姓名: ,通知时间: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或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系意见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教务办、学生所在系各留存一份。

附件5: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留级处理通知书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学生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学业清查及处理

意见

根据对你在校学业完成情况的清查,截止至学年第

学期,你有门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累欠学分。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将给予你留级处理。请于本通知下达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教务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

学生本人意见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

意见

本人已亲自将本通知书内容以方式告知学生家长本人(家长姓名: ,通知时间: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或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系意见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教务办、学生所在系各留存一份。